三国演义的进程是:赵范因此惊恐,设计欲害赵云,反被赵云所擒。刘备释放了赵范,让他仍然担任桂阳太守。
涂山认为,赵范把二婚嫂介绍给赵云到底是好意还是歹意,得放在具体的历史背景去说。
在现代,二婚女子是会贬值的。在古代的许多朝代,二婚女子甚至被贬得一文不值。但恰恰是秦汉三国,二婚女子价值千金。
别的不说,且说刘备。
建安二十四年(219年),刘备自称汉中王,立吴氏为汉中王后。章武元年(221年),刘备称帝,建立蜀汉,立吴氏为皇后。章武三年(223年),刘备去世,太子刘禅即位,尊嫡母吴氏为皇太后。延熙八年(245年),吴氏去世,谥号穆皇后,葬入刘备的惠陵。
吴氏是谁呢?
她叫吴苋(?245年),陈留(今河南开封)人,车骑将军吴懿之妹。
吴苋早年丧父,其父生前与刘焉交情深厚,所以全家跟随刘焉来到蜀地。后刘焉听相面者说吴苋有大贵之相,就为儿子刘瑁迎娶吴苋。刘瑁死后,吴苋成为寡妇。
所以,赵范的嫂嫂樊氏,并不因为寡居而贬值。赵范介绍寡嫂给赵云,并不是包藏祸心。
然后是“我和你赵范同姓,你哥哥就像我哥哥一样,所以和你嫂子结合似乎不妥”的理由。
同姓就是兄弟,甚至我就是你、你就是我。真是如此吗?当然不。
否则,为什么赵云背后说的话不同呢?
赵云与赵范同姓,虽然结拜,但却不是真的血缘兄弟,从当时的公众道德角度看,赵云能否娶赵范的寡嫂?
这方面没有史料支持,只知道五胡十六国时期能,现代也能,但不知道三国时期能不能。
不过,史实虽然不知,却可以往演义中去寻。
当时,赵范说:“弟常劝其改嫁。嫂曰:‘若得三件事兼全之人,我方嫁之:第一要文武双全,名闻天下;第二要相貌堂堂,威仪出众;第三要与家兄同姓。’”
赵范那番话,陈述了樊氏改嫁的三个条件。其三,就是“要与家兄同姓”。
“先兄弃世已三载,家嫂寡居,终非了局,弟常劝其改嫁。”但樊氏却以三个条件拒绝改嫁。由此可知,那三个条件必然符合当时的公众道德。
既然如此,赵云以“同姓”为由,拒绝迎娶,就是借口了。